研究所实行学术委员会和所务委员会双重领导下的“研究所-实验室-课题组”三级模式管理,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。学术委员会为研究所的学术管理机构,设主任1人,副主任2人,委员若干人。所务委员会为研究所的行政管理机构,设所长1人,负责研究所的全面工作;另设副所长2人,协助所长进行研究所的日常管理。研究所下设纳米材料、城市环境生态、城市环境管理、环境修复等四个实验室,各设实验室主任1人,负责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凝练、项目课题管理及实验室仪器管理,为科研工作提供技术支撑。各实验室根据研究任务由项目承担者优化组建若干课题组,承担具体的研究工作。